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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的打造,以抓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美丽
对涉及我县曝光的典型案例、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的3个问题和交办的1件群众投诉举报信访件,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要求,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坚持阶段治理与长效治本相结合,按期整改、逐一销号。继续实施历年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回头看”,全面彻底落实问题整改。
问题一:盛和(全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00吨稀土氧化物项目违反我省“两高”项目准入管理要求,在全南工业园调区扩区、规划环评以及项目节能审查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截至督察进驻期间,该公司位于全南龙门工业新区的办公楼及3栋钢构厂房已主体完工。
问题二:2023年2月,全南县建源建材厂以清淤工程名义在全南县社迳乡下江口小组河段盗采砂石。由于长期非法盗采,造成河道岸线部分坍塌。
问题三:全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整而未治,部分渗滤液直排桃江,废水呈。于入桃江口采样监测显示,氨氮、总氮、汞浓度为232毫克/升、587毫克/升、0.0083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31倍、586倍、82.5倍。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和县督查整改办统筹协调作用,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内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建立责任清晰、协调顺畅的专项整改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把控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二)严格督导落实。县委、县政府为全县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所有关注问题整改总责任人,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域分管领导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县整改办负责全面统筹,并联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及相关督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加大问题核查和督办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踪问效。
(三)严格销号管理。坚持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按照“初审、申请、核实、公开、核准、问效”的程序,整改完成后应在1个月内启动验收销号工作。各相关牵头单位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初审自查,初审自查完成后将销号台账、销号申请和查验核实意见表报县整改办,届时县整改办统一将销号相关材料报上级市级专项工作小组组织对反馈问题逐一验收确认,验收完成后将确认表和销号台账报市整改办审核销号。县整改办定期开展督导督办、跟踪问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通报和专题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及提交有关部门予以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履职不到位、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逐一厘清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乡(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整治整改过程中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以严格督导推动问题整改。
(五)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媒体中介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到位的反馈问题,通过全南政府网对外公开公示,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环保举报热线,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整改工作中的责任追究、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关注督察整改、参与督察整改,营造良好的督察整改氛围,凝心聚力,共促整改。